*************受***********的委托,就“寿宁县精神病医院***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寿宁县精神病医院***项目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寿宁县解放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寿宁县精神病医院***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
名称:***********
地址:寿宁县解放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寿宁县精神病医院***项目
招标编号:****-**************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8号*-*层;法人代表:***。
联合体成员:***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东侨大道3号3栋;法人代表:***。
*、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价:建设期财务费用年利率为5.**%、建安下浮率6.**%、年合理利润率7.**%、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元/年;
(2)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设定为**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自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日止),运营期**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移交日止);
(3)工程质量承诺:项目工程质量达到适用法律及约定设计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等,并做到*次性验收合格;
(4)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秀贞、林平、邓*民、林庆洪、郭金秋、方少辉、黄津钟。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寿宁县财政局、李秀贞、林平、黄津钟。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
(*************)
****年**月7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中标信息
中标日期:****年**月**日
总中标金额:*****.** *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组成单位名称: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主要中标条件:
详见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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