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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新安镇关于省级森林城镇、省级森林村庄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中标(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来安县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安县盛世新安1号楼***室
联系电话:****-******* ***********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来安县新安镇关于省级森林城镇、省级森林村庄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招标内容:森林编制
*、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
2、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年3月**日-****年3月**日
*、中标(成交)情况
第*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第*中标(成交)金额:****元整 (¥*****元)
第*中标(成交)标的:详见交易文件
*、评标委员会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董富强、张淼、章金星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室提出投诉,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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