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石涧镇****年农田水利最后*公里建设项目设计勘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无为县石涧镇****年农田水利最后*公里建设项目设计勘测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巢湖市湖光行政村**#
成交金额: ******.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无为县石涧镇****年农田水利最后*公里建设项目设计与勘测;规格型号:主要包括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现场跟踪答疑、关键部位验收、设计变更等内容。单价:******元;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工作。
评审委员会名单: 姜颖、姚光辉、童之书
采购人名称:**********
地址: 无为县石涧镇街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 **时**分**秒至****年**月**日 **时**分**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洲广场西1栋****室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业绩及其他
废标单位:安徽水院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废标理由: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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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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