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镇安县*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寺街棚户改造*期景观灯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寺街棚户改造*期景观灯光照明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镇安县*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镇安县永乐镇街道办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镇城社区前街***号6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和要求:*寺街棚户改造*期景观灯光照明工程(采购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具有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级以上(含*级)建造师证书,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原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止。
2、发售地点: 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镇城社区前街***号6楼办公室。
3、文件售价: 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下午**:**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环西段***号*座花园**层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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