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市容环卫处移动环保公厕和分类垃圾箱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市容环卫处移动环保公厕和分类垃圾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年**月**日
第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创智物流园D型厂房**#*层
中标金额******元。履约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智能移动公厕**单元间,单价*****元;非智能公厕**单元间,单价****元。
第2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路
中标金额*******元。履约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不锈钢分类垃圾桶**-******,***个单价****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信鲁、黄勇、王羽丰、孙金皊、李红(组长)。
招标人名称:萧县市容环卫处
地址:萧县龙城镇
联 系 人:*** 电话: ***********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0元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楼,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萧县市容环卫处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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