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揭阳揭阳市榕城区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综合服务市场化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揭阳-榕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采购业主:****************,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揭阳市榕城区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综合服务市场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更正的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增加“4.**.7中标人投入的车辆设备须安装***定位系统并接入采购人数字环卫智能管理平台。同时,中标人需具备智慧环卫或智慧城管的独立管理运营能力,中标后,要在采购人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等技术,将其他服务内容逐步纳入智能化管理,建立规范化、智能化的城市智慧管理系统。”
(*)招标文件第**页,《商务评审表》第3项,第2小点的评审标准,更改为:
评审标准 |
分值(分) |
****年以来(以获奖或获得荣誉时间为准),投标人有参与业主单位创建省级、国家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并获得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包含文明城市&**;或文明县城&**;、卫生城市&**;或卫生县城&**;、园林城市&**;或园林县城&**;创建先进集体或先进单位、优秀单位、突出贡献奖等奖项或荣誉),或者投标人参与的环境卫生治理相关项目荣获省级、国家级部委嘉奖,每获得*个奖项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省级、国家级文明城市(或文明县城)、卫生城市(或卫生县城)、园林城市(或园林县城)荣誉的证明材料及取得该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奖项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与业主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如果投标人参与的环境卫生治理相关项目荣获省级、国家级部委嘉奖的,则只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及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5 |
(*)招标文件第**页,《商务评审表》第4项,第2小点的评审标准,更改为:
评审标准 |
分值(分) |
****年以来,投标人获得环卫类(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环卫设施设备)发明专利每提供1项得0.6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号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采购人:****************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区政府后东附楼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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