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区:湖北省直辖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编号:鄂采计[****]-*****号
采购总预算金额:***,***.**元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
合同编号:******************
采购需求信息(商务/技术等采购人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 投影仪 | 序号 | 1 | ||||||||||||||||||
采购数量 | ** | 预算单价(元) | **,***.** | 预算总价(元) | ***,***.** | 节能 | 否 | 进口 | 否 | 环保 | 否 | ||||||||||
需求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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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日期要求 | ****-**-** |
服务要求 | 一、项目概况 湖北随岳高速公路天河口所、封江所、随县所、柳林所、三里岗所、三阳所、宋河所、岳口所、珠玑所、天门所、政工科、养护一站、荆岳桥中心、荆岳桥所共15处投影仪采购。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三、 竞标报价的要求 1、本项目设控制价上限为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若竞标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2、报价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否则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四、采购要求 1、货物参数、性能指标必须符合采购内容中的所规定的要求,货物参数、性能指标不达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型号。 2、货物的采购渠道必须合法,货物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没有缺陷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若经查询货物为假冒、翻新、二次组装、或明显技术缺陷,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所有款项,中标单位赔偿业主单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货物供货地点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随岳高速公路天河口所、封江所、随县所、柳林所、三里岗所、三阳所、宋河所、岳口所、珠玑所、天门所、政工科、养护一站、荆岳桥中心、荆岳桥所。 4、货物到货期及安装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含节假日)。 五、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规格参数 采购数量 单价 送货地点 1 投影仪 工程投影机 显示系统 3LCD系统 标称光亮度(流明)≥5800流明 技术类型及规格0.63英寸芯片 分辨率 1024x768 变焦 1.6x 对比度 10000:1 电源要求 AC 100 V -240 V 输入接口包含1×15-pin MINI-Dsub 1×HDMI端子 3×MHL 1×VIDEO 1×AUDIO3.5毫米(立体声) 2×AUDIO(LR)RCA 外形尺寸 460×337×138mm; 电脑兼容性VGA,SVGA,XGA,WXGA,WXGA+,SXGA,WSXGA+,UXGA,WUXGA,MAC16 标准配件投影机 x1 电源线 x1 VGA线 x1 遥控器 x1 说明书 光盘 x1 配送100寸幕布(支架幕布7个,电动幕布8个) 15 10000.00 天河口所、封江所、随县所、柳林所、三里岗所、三阳所、宋河所、岳口所、珠玑所、天门所、政工科、养护一站、荆岳桥中心、荆岳桥所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投影仪的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辅料、车辆通行费及相关服务、配件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人对所需货物和服务报出一次不可更改报价。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5、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成交单位。 6、交货期:10 天。 7、货物到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货物类增值税发票,采购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本产品质保期为壹年。 8、本报价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 |
其他要求 | 依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财采认【2017】-32965号确认函的要求,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随岳高速公路管理处拟就2017年投影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随岳管理处2017年投影仪采购 二、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投影仪 15 台 10000 天河口所1台、封江所1台、随县所1台、柳林所1台、三里岗所1台、三阳所1台、宋河所1台、岳口所1台、珠玑所1台、天门所1台、政工科2台、养护一站1台、荆岳桥中心1台、荆岳桥所1台 包括投影仪及配件的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辅料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直至正常使用的标准。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5万元,投标总报价不能超出本项目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或经营本招标项目相关的产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随岳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沌口经济开发区神龙大道碧湖东路2号(临)(碧湖新村社区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人: 金女士 电话:027-83466929 |
支付方式 | 货物到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货物类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本产品质保期为*年。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 | 日立 投影仪 **** ****流明 | 日立 **** | **(台) | 9,***.** | ***,***.** | |
成交金额:***,***.**元 大写:********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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