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亮化工程(*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亮化工程(*期) 已由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亮化工程(*期) 2.2 建设地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筑规模: ***栋楼夜景亮化 2.4 结构类型: / 层数: / 2.5 工程投资额:约*****元 2.6 计划工期:约 ** 日历天;计划****年 8月**日开工, 计划****年 **月 ** 日竣工. 2.7本工程招标共分 / 个标段。 2.7.1本次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亮化工程(*期)施工。 2.7.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具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注册建造师须是***程*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7月 ** 日至 **** 年7月 ** 日,每日上午9:** 时至 **:** 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请持单位介绍信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必须在两个月内)到************(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广场5楼)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巴州日报 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 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5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宋疆玲、*** 电 话:****-*******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