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畜牧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 **:**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年9月**日
采购人 (盖章) | ***农业畜牧局 | ||||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
*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 | 副主任医师 | 药品评价 | |||
卢亚雄 | ****** | 教授 | 电子 | ||
彭莉 | *川省兽药监察所 | 高工 | 药物化学 | ||
王微娜 | ********* | 律师 | 法律 | ||
程愚 | 成都*年集团 | 工程师 | 仪器仪表 | ||
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 经专家组讨论认为:随着国家对农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市州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通过了国家立项,目前正在分期分批建设。由于农畜产品安全事关重大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关注度极高,且食品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格,对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稳定性、重现性以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均有极高要求。该批采购的仪器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产品,其中“超高效液相色谱 /*重*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 /*重*极杆串联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设备国内无生产厂家;而“气相色谱仪”和“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的仪器设备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较,国产的仪器设备精度不够、运行不稳定、灵敏度及耐用性等方面难以满足实际检测的工作任务,进口的仪器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好、抗干扰性好、精度高,能够满足相关的技术指标和要求。建议采购进口仪器。 | ||||
拟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气相色谱 /*重*极杆串联质谱仪 | 1 | |||
2 | 气相色谱仪 | 1 | |||
3 | 超高压液相 -串联*极杆液质联用仪 | 1 | |||
4 | 液相色谱仪 | 1 | |||
5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 | |||
其 他 事 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 ****年 9月 **日 - ****年 **月 8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人:** 电话: ***********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 电话: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