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城区道路标识建设和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项目延期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对兴城市城区道路标识建设和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月**日--**月**日**:**止接受报名,由于后期参与投标企业不足3家,经采购人申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重新发布*次采购公告,**月**日--**月**日**:**止接受报名,因报名企业不足*家,再次发布延期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原报名有效。
*、项目名称:
兴城市城区道路标识建设和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标段,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金额:*******.**元。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道路标识为约***个,*********道路标识为约**个,共计约***个,道路标识牌的制作、运输、搬运、标识设计等*切相关内容。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8:**-**:**(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地点:*****************兴城分公司(兴城市金*角门市乾鑫汽修*楼)。
报名电话:****-*******
*、资质审查时间:****年**月**日**:**-**:**
资质审查地点:*****************兴城分公司(兴城市金*角门市乾鑫汽修*楼会议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资审合格后递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银行:兴城长兴村镇银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账户: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1月3日9:**
*、开标时间:****年1月4日9:**
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如下: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的需求(代理商需出具制造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加盖企业公章(代理商还需同时提供厂家授权)。
**、供货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
1、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套。
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加盖企业公章(代理商还需同时提供厂家授权);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兴城市金*角门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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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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