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工程设计(*次)
招标公告
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工程设计(*次),该项目已经鹤发改〔****]**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人委托河南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工程设计(*次)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3设计规模:约*****
2.4 设计周期:**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财政配套和自筹
2.7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和相关后续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申请人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类似设计的丰富经验,并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条件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年**月6日至****年**月**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招标文件】。
4.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卫河路东段*州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工程设计(*次)招标文件.*** |
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工程设计(*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工程设计(*次)公开招标于****年**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 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 类似业绩或工程业绩 | |||||
1 | 郑州市第*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 质量 | 设计周期 | *级注册建筑师 | 临颍县现代家具产业聚集区木材与木制品产业园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 |
/ | 9.** | 满足规范 | **日历天 | 晁志鹏 |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薛光亚、李玉祥、曹炜斐、曹建勤、王俊峰黄振收、王怡文、田吉利、刘涛、刘亮、张彦飞、刘亚杰、李世银 | ||||||||
2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 质量 | 设计周期 | *级注册建筑师 | 许昌盛弘产业园区所有厂房 | ||
/ | **.** | 满足规范 | **日历天 | 戚志峰 |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黄建明、陈炳焜、詹翼周、钟海秋 | ||||||||
3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 质量 | 设计周期 | *级注册建筑师 | 国际医疗产业园(*期项目) | ||
/ | **.** | 满足规范 | **日历天 | 藏小* |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常江、安永强、曹云霞、张景霞 |
投标文件无效的单位及原因:河南中科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没有提供原件。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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