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昌县“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永昌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昌县城关镇相府北路(原计生局办公楼*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黄官寨西队1号楼3单元***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 |
永昌县“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的委托,对永昌县“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于****年3月8日首次发布,现做如下变更(更正):
*、原招标公告中第*项第*条“提供具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城市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服务等与环卫相关的内容”,现变更为“提供具有统*社会信用代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或投标单位”,现变更为“供应商”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与细则中:
1、将技术评审部分中第7条“投标人具有投资建设智慧环卫管理平台的经验和技术实力,有科学、详细可执行的覆盖环卫作业人员和环卫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方案。方案优得4-3分,良得3-2分,*般得2-1分,较差得0.5分,其他得0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投资建设智慧环卫管理平台或同类其它管理平台的经验和技术实力,有科学、详细可执行的覆盖环卫作业人员和环卫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方案。方案优得4-3分,良得3-2分,*般得2-1分,较差得0.5分,其他得0分。”
2、将“第*部分:商务部分评审(**分)”现变更为“第*部分:商务部分评审(**分)”
3、将商务部分评审中第5条“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环卫项目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表彰或被认定为国家级环卫示范项目,每有1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评审依据:提供国家行政部门表彰材料或官方网站公示页面截图)”现变更为“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环卫项目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被认定为环卫示范项目,每有1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评审依据:提供市级(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材料或官方网站公示页面截图)”
4、将商务部分评审中第6条“投标单位在运营期内的环卫项目所在地政府****年至今获得国家级文明城市的每项得1分,满分7分,投标人需提供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城市名单和投标人服务期限内的有效业绩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注:同*项目所在地同时获得文明城市的只计*次不重复计分。
查询网址为:
****://***.*******.**/****/***/****/******/*********_*******.*****”现变更为“供应商在运营期内的环卫项目所在地政府****年至今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投标人需提供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城市名单和投标人服务期限内的有效业绩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注:同*项目所在地同时获得文明城市的只计*次不重复计分。
开标现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将商务部分评审中第7条“投标人已运营项目中已实施了信息化环卫管理系统,且能够出具业主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信息化管理实景照片,每有*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投标人(或其分子公司)具有智慧环卫管理系统著作权或同类其他与智慧环卫管理相关的计算机技术软件著作权的,每有1个得1 分,最多得2分。
注:开标现场须提供智慧环卫管理业主证明材料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备查。”现变更为“供应商已运营项目中已实施了环境卫生作业的全程智能化管理,且能够出具业主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信息化管理实景照片,每有*个得1分,最多得2分。
供应商具有智慧环卫管理系统相关的计算机技术软件或同类其他与环卫管理系统功能相同的的计算机技术软件的,得2分。
注:开标现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将商务部分评审中第8条环卫研发能力“投标人(或其分子公司)具有环卫科技研发能力,并提供环卫研发专利证书,
(1)环卫专业作业车辆类专利,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
(1)智能环卫设施(不含车辆)类专利,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
(1)(2)项得分累计最多得6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现变更为自有设备能力“供应商已有的洒水车(荷载8吨或以上)或道路机扫车(荷载5吨或以上)或高压冲洗车(荷载6吨或以上),**辆以内得2分,**-**辆得4分,**辆以上得6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车辆设备所有权必须是属于供应商,不含分公司及子公司)。
注:须提供(车辆发票、注册登记证及有效行驶证)为评分依据,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经核查方可得分。”
6、将“第*部分:报价部分评审(**分)”现变更为“第*部分:报价部分评审(**分)”
*、采购***系人及电话:
(*)监督机构:**********
地址:**********
联系人:姚文月联系电话:****-*******
(*)采购人:**************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相府北路原计生局办公楼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天锦苑小区
联系人:马小燕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大厅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号
联系人:赵金娥联系电话:****-*******
****年3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