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选择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兴路排水维修改造工程燃气管道改造项目 | 预算价 | ***.****** *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 号 | ||
拟选择单*来源供应商名称 | **********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本项目为大兴路排水维修改造工程燃气管道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大兴路排水维修改造工程燃气管道的迁改工程。 | ||
拟选择采取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论证小组认为:经查询相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区域的燃气管道原建设单位为**********,属于该公司的固定资产,其他单位无权擅自进行项目改造工程。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第(*)款〝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 " 的规定,同意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大兴路排水维修改造工程燃气管道的临时迁改。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 、本项目区域的燃气管道原建设单位为**********,属于该公司的固定资产,其他单位无权擅自进行项目改造工程。 2 、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第(*)款〝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 " 的规定。 3 、论证专家: 黄琼(武汉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高工) 方健(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正高) 陈瑞(武汉市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高工) | ||
拟成交** | 不高于人民币 ***.****** *元(暂定**,最终成交**由采购小组和供应商在采购时充分协商确定)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 年 4 月 3 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武汉市新华路 *** 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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