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景区灯光照明管维、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室和设备运行管维及玉溪大河水闸运行管维)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商汇**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5幢5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景区灯光照明管维、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室和设备运行管维及玉溪大河水闸运行管维)补遗公告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景区灯光照明管维、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室和设备运行管维及玉溪大河水闸运行管维)。
*、招标编号:******(****)****号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景区灯光照明管维、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室和设备运行管维及玉溪大河水闸运行管维)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本次补遗公告的修改补充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全部修改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采购主体及 项目名称
2.1采购主体:***********
2.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聂耳文化广场综合维护服务管理(景区灯光照明管维、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室和设备运行管维及玉溪大河水闸运行管维)。
3.招标编号:******(****)****
4.采购方式、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4.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年)
5.采购需求及服务期限:
5.1采购需求:各类照明、景观灯具、配电箱、变压器**台、高压配电柜**面、低压配电柜**面、橡皮闸2道、翻板闸2道、铁闸1道、牵引式柴油发电机车3台、绿化给水泵9台、城市排涝泵站1座、水幕电影、喷泉、发光字、声环境及灯光控制系统、冷雾控制设备、音响等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
5.2服务期限:*年 6. 资格审查及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2投标人资格要求:
6.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证合*的营业执照。
6.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及以上资质、城市照明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护能力。
6.2.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经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审查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C证)且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专职质检员、专职标准员应具有有效的从业或职业资格。
6.2.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个月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6.2.6提供最近*年(****年-****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足*年的,按成立后的提供。
6.2.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及其它“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信用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2.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时至****年6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数字证书(**)详见其办理流程。
7.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5幢5号*楼)办理相关手续。
⑴营业执照副本、⑵项目经理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时提供),(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7.3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详见其办理流程。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7.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秀山路1号滇中*商汇**幢*楼)。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商汇**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5幢5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次补遗公告构成招标件的*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请以本补遗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此文件后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后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人: ***********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商汇**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5幢5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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