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农村公路及旅游路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已由平邑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即采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 年第 ** 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概况:
1.1建设内容
1.1.1本项目位于平邑县,共有县、乡道路及旅游路 ** 条,道路总长度 ***.** 公里。
1.2投资规模
1.2.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为 ***.**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 *元,预备费为 ****.** *元,建设期利息 ****.***元。
备注:实际建设内容以政府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2.采购需求:
2.1运作模式:
2.1.1本项目拟采用 ***(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
2.1.2平邑县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 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 *** 项目合同的承继合同或补充协议。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合作期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工作。
2.1.3项目投融资阶段:由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剩余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形式融资到位。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的整个投融资工作进行监督。
2.1.4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政府方负责项目立项阶段各项行政报批手续的协调办理,设计、监理等单位的招选确定及整个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监督考核。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 *** 项目合同签订后的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整个项目建设、合作期内公路运营及养护工作。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和相关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2.2.合作期限:
2.2.1项目合作期为 ** 年,建设期暂定 2 年,运营期固定为 ** 年。
2.3.资金来源为:
2.3.1 本项目资本金暂按总投资的**%,即*****.***元考虑,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全部项目建设所需的剩余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方通过传统银行贷款、股东借款、基金等方式进行资金的筹措。
2.4.回报机制:
2.4.1本项目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1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需提供近*年财务报表,且****年度、****年度和****年度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临沂市相关主管部门禁止进入临沂市场;
1.4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5项目经理及工程师: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类人员”B 类证书和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同类工程业绩。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 B 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6业绩:投标人需具有从****年1月1日至今的合同总额不低于6*元的公路工程***业绩至少*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若项目尚未验收,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在施工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7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取得银行出具的累计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元的授信证明(以本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取得银行出具的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或批复文件为准)(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8提供近6个月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提供近6个月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
1.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平邑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 *** 项目的资格预审;
1.**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统*查询)及“信用中国”、“信用交通”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
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1.**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
3.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并合法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后果由申请人全部负责。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月**日8时**分至****年**月**日**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登记备案;②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理**实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并对本项目登记注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注:未按规定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申请备案,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1月7日9时**分(北京时间),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代身份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或没有现场提交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平邑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 平邑县西环路
联 系 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平邑县朝阳路与蒙阳路交汇执法局小区2号楼西单元***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发布人:临沂市平邑县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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