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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环境保护局文安县分局颗粒物层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 | ||||||||||||||||||||||||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文安县兴文道***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庄街***号格澜商务****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玉波 ***********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颗粒物层析仪#******#****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招标设备供货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社保缴纳证明。 4、具有税收证明【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时刻说明:****年1月**日至****年2月2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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