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国土挂〔****〕1号
尼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尼木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组织实施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出让人
| 其它说明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 尼木县吞巴乡吞达村 | *****.**** | 仓储 | 不高于**% | 不高于0.8 | 不低于**%· | ** | ***.** | ** | *** | 尼木县国土 资源规划局 | 建筑限高、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抗震烈度、机动车出入口等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年5月4日9时**分起至****年5月**日**时到**********申请领取挂牌文件。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5月**日9时**分起至****年6月2日**时止。
报名地点:**********。
竞买人持竞买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办理报名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签名并经公正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6月2日**时。
*、经审查,符合竞买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将于****年6月2日**时前确认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并下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本次挂牌报价时间:****年6月3日9时**分至****年6月**日**时止。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报价挂牌地点在**********。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仁 咨询电话: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年5月4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