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朝阳县羊山镇“*事*议”村内户外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 受 ********** 委托,为****年朝阳县羊山镇“*事*议”村内户外道路工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
2、工程名称:****年朝阳县羊山镇“*事*议”村内户外道路工程
3、工程规模:8公里(以实际公里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朝阳县羊山镇羊山村、北营子村、*佛洞村、塔子沟村
5、招标范围:****年朝阳县羊山镇“*事*议”村内户外道路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准)
6、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
4、具备营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与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具有协调能力。
5、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前年度参与*事*议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年朝阳县工程投标。
7、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9、由于朝阳县财政资金紧张、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中标单位必须有施工及资金垫付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为了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需将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国、地税局。
*、报名登记、资格备案和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前需自行到项目现场对路基、路面状况等进行勘查,必须到项目建设乡镇就有关路基、排水、路面、项目所在地的施工材料等现场情况进行自行调查,调查后再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年4月4日至****年4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朝阳分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式*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书、法人履约承诺函、法人诚信证明(法人诚信证明和法人履约承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由他人代签,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或参与投标,如在中标后或施工中发现由他人代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追究其责任,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补偿且已施工部分拒绝付款);
(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需提供经社保部门认证盖章*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只提供营业执照);
(4)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9 年4月**日9时**分,并于同*时间公开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件)准时参加。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工业园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羊山镇羊山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分公司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段**号*楼鸿翔项目管理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编:******
***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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