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左县****年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期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左县****年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期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左县境内(规划保留的建筑物除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拆除,规划红线内所有建(构)筑物(含地下的基础部分)。拆除服务机构应负责对拆除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及地上附着物等的拆除、清运、场地平整等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平整场地;同时对范围内建筑(构)物残值进行回收。
施工现场运输条件不利,车辆通行道路较小,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由中标人进行清运(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工程规模:本项目计划征腾龙北、人民会堂东棚户区共2处地块,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2.4工期要求:房屋在移交中标人后 ** 天必须完成相关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的工作。如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完成拆除工作的,中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报招标人顺延工期,经招标人查实,视项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2.5资金来源:拆除房屋残值价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新标准)*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8年 ** 月 ** 日至***8年 ** 月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8:**时至**:**时(北京时间)到**************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证合*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合*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证件(包括: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须出具与投标人签订的*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上述资料需全部提供,如果缺少其中任何*项,投标报名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8年 ** 月** 日至***8年**月 **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时至**:**
时(北京时间),到**************进行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年 ** 月 **日 **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 。
6.2开标时间: ***9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开标地点: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
6.2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喀左县大城子镇湖南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喀左县青年街3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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