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志元大道(紫气大道—迎宾大道)绿化工程项目
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鹿邑县志元大道(紫气大道—迎宾大道)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鹿邑县志元大道(紫气大道—迎宾大道)绿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鹿采购【****】****号
*、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6月**日9时**分
开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评标结果基本情况:鹿邑县志元大道(紫气大道—迎宾大道)绿化工程项目
共*家企业参加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河南省同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中的3.7.3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其余*家投标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
第*标段: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平均得分:**.**分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公司地址: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栋***-1室
联系电话:****--********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平均得分:**.**分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公司地址:漯河市源汇区**路金色里程1号楼****
联系电话: 0395--3399197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平均得分:**.**分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公司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
联系电话: ***********
*、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
联系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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