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芜湖县通航路经*路南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编制芜湖县通航路经*路南延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7号楼***、***、***室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编制芜湖县通航路经*路南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个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 奚荣、刘泉、**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芜湖县湾石路过境段农林水大楼8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镇江市南府巷2号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室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业绩及其他
无效标情况
1、(1)单位名称:南京沃森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情形描述:投标人未提供本单位的资质证书;(3)依据条款、法规:第*章竞标须知第**条第*款;(4)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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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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