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开区代理记账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杏林春小区1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区代理记账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
刘雪云
**
凌文凤
采购人名称: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池州市站前区长江南路池州*汇广场A幢***-***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和皖价服(****)**号文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第*名:池州小诸葛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第*名:安徽博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煜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