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项目名称:********《****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关于购置环卫设备的采购项目(第*次)
*、 采购项目编号: 山西景宏磋商(货物)****-****
*、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金额: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 定标/成交日期: ****-**-**
*、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社会信用代码 |
1 | 果皮箱 | **** | *** | 个 | *******.** | ************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 ****************** | |
2 | 电动*轮铁箱体保洁车 | ****** | ** | 辆 | |||||
3 | 压缩车专用垃圾箱 | 3.**³ | *** | 个 | |||||
4 | 压缩车 | ************** | 2 | 辆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熊建国(组长)、王平、陈冰(采购人代表)。
**、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号(新世纪花园往北***米)西宁创业孵化楼后楼人才公寓9楼****室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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