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刻制服务采购进行了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市*联优力印章制作有限公司;南宁市凯月印章制作有限公司;南宁市富盾印章制作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元;***.**元;***.**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 交货期/工期:*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刻制服务采购 地址:武鸣区新兴社区兴武大道恒宁太阳广场6楼****号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2年(每套印章自印刻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必须对印章实行免费维修、维护或者免费更换。人为损坏或丢失印章的不在质保期范围内;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服务任务后,应根据采购人或者需求方的要求,在2小时内(最长不超2.5小时,下午收到任务的须于当日完成)刻制好印章、完成备案并按时送达采购人或者需求方;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者要求成交供应商答复时,须在收到采购人的质疑后1日内给予书面解释或者答复。
*、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报价,竞标人报价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包含且不限于: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材料费、制作费、管理费、税费及其他*切费用。刻制*套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1枚、发票专用章1枚、法定代表人名章1枚、财务专用章1枚,共4枚)的单套**不超过***元/套。
2、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以外的任何费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价为所有成交供应商竞标报价的平均值,单套费用按成交价及合同约定方式结算支付。
3、由竞标人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并报出相应的刻制印章单价(元/套)。成交后,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结算价= 成交价×刻制印章数量(具体数量由采购人确定)。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并提供服务后,采购人每季度按刻章的数量结算1次费用给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核验后按财政支付程序支付款项。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相应款项的正规发票给采购人。
★*、保密义务:
1、竞标人对其在履行合同过程所知悉的采购人项目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竞标人保证对采购人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仅使用于与完成委托项目工作有关的用途或者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应当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经采购人提出要求,竞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的指示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收到的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者其他资料归还采购人。
3、非经采购人特别授权,采购人向竞标人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竞标人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
4、本合同项目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1年。
*、特殊要求和说明
★1、竞标人必须承诺自行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
2、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请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服务方案,至少包括(不限于)本项目的整体规划、工序和流程、进度安排、管理纪律规定、安全保密等内容;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管理和指导。
★5、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所提供的技术及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城区政府关于为新设立企业刻制印章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印章刻制工作。如出现不能按时刻制的,应及时报告*************协调解决,确保新设立企业印章按时送交;如出现因人为因素未能按时完成公章刻制及送交,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任*情况的,视为违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半年内因人为因素未能按时完成公章刻制及送交累计两次(含)***;
2)半年内因所刻印章不符合采购人或需求方要求累计两次(含)***;
3)成交供应商私自向采购人或需求方索要印章刻制相关服务费用的;
4)提交虚假凭证骗取印章刻制费用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或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情况的。
★8、成交供应商能通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新开办企业刻章备案信息推送,如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镇红岭大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部门:武鸣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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