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晋中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成交日期 | ****年**月**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霞、李琴、张鸿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晋商公园仁义桥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号锦华大厦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宁女士 电话:****-******* |
***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就“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磋字[****]***)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磋字[****]***
项目名称: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项目
***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晋商公园仁义桥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号锦华大厦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宁女士 电话:****-*******
*、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磋字[****]***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成交日期:****年**月**日
总成交金额:**.** *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地址 |
1 | ************** | ******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中都路**号中元商务中心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支付标准***以下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8%收取(按阶梯法进行结算,个位及个位以后数位均需进到*位)],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为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制作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工作。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补充事宜
***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于****年5月**日组织了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磋字[****]***,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晋商公园仁义桥东
2.代理机构名称:***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号锦华大厦7层
3.主要采购内容: 为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制作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编制工作。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5.磋商时间:****年5月**日**时**分
6.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地址 |
1 | ************** | ******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中都路**号中元商务中心 |
标的情况:**************承诺: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发生有违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独立性及职业操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造价咨询的质量措施实行项目部进行编制初审、公司技术进行复核、技术负责人进行把关审核的*级质量控制体制,决不和施工方有工作之外的联系,不出具虚假或隐瞒问题的造价咨询报告。
8.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9.采购***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