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第*高级中学、第*小学信息化设备、阶梯教室会议桌椅、计算机教室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永昌县第*高级中学、永昌县第*小学的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永昌县第*高级中学、第*小学信息化设备、阶梯教室会议桌椅、计算机教室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7月 9 日 9:**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三小学信息化设备、阶梯教室会议桌椅、计算机教室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包:**********元整(¥:******.**)
2包:********元整(¥******.**)
3包:****元整(¥******.**)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包:远程教育直播显示屏3台、监控拼接屏及专用控制软件6块、落地支架及线材1套、解码矩阵1台等。
2包:主席台2张、主席台1张、会议桌8张、会议椅7把、折叠式铁腿布艺椅252把。
3包:计算机教室:学生机63套、教师机2套、教学管理软件2套、交换机2台等。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0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2019年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9.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给予 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6月**日至****年6月**日(每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免费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系统,选择拟参与项目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单*来源采购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公开评审时间:**** 年7月9日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安全浏览器、***或******办公软件)、带扫描功能的打印机、公司相关资质原件、麦克风、摄像头、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注册账号必须为该公司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号码,需要核验项目经理的项目,钉钉注册账号必须为该项目经理电话号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钟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钉钉软件建立网上开标投标人视频会议群,各投标人扫描网上开标系统会议群*维码,加入钉钉视频会议群。
2.投标人须在****年7月9日**:**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点击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图标或“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下同),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网上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详细阅读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
3.投标人须在****年7月9日**:**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录入开标授权人信息,按照“网上开标系统指南”演示步骤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在****年7月9日**:**前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编码,****编码为网上开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即**位编码)和开标操作(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编码,或者****年7月9日08:30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4.在****年7月9日**:**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上传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系统会自动核验固化投标文件与****年7月9日08:30前上传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是否一致(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或者是在固化投标文件后又修改了投标文件,所以,请确保投标文件修改无误后再固化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HASH编码。如仍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予以协助)。
(*)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采购)人后期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包、2包:永昌县第*高级中学
联系方式:*** ***********
3包:永昌县第三小学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街城投写字楼东***
联系方式:** ****-*******
3.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永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接受质疑的单位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1、1包、2包:采购人:永昌县第*高级中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包:采购人:永昌县第三小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城投写字楼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接受投诉的单位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永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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