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寨县铁冲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尚泽国际****、****室
项目负责人:冯工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金寨县铁冲乡张店村蚕桑基地项目自动化省力高效蚕具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工业园区锦程路
中标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中标价金寨县铁冲乡张店村蚕桑基地项目自动化省力高效蚕具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采购共******.**元
评审专家名单:赖年悦、孙锋、张经楼
采购方式:询价转单*来源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日
开标日期:****年6月**日
收费标准:按计** [****]****号文货物类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元
公告期限:****年6月**日——****年6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寨县金叶路红土地院内右侧1栋2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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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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