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中心及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 清发改行审﹝****﹞**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由****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拍卖清远市广播电视大学原教学用房及位于龙船塘的成教楼及财政贴息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中心及配套项目 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实训中心及配套项目
项目代码: ****-******-**-**-******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清远市新城*号区建设大厦B座*楼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凤翔大道东方巴黎1号楼****室
招标监督机构: ***********
投诉电话: ****-*******
*、建设地点: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期用地范围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包括食品药品楼*栋,5层,建筑面积约*****.**㎡;机电汽车楼*栋,5层,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配电房设备及安装工程、发电机(含环保降噪)采购及安装、空调及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与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工程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配电房设备及安装工程、发电机(含环保降噪)采购及安装、空调及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与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为准)。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包括食品药品楼*栋,5层,建筑面积约*****.**㎡;机电汽车楼*栋,5层,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3)承包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含配电房的设备及安装工程、发电机(含环保降噪)工程、空调设备及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 元;暂列金额为**,***,***.** 元;暂估价为0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要求*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指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提供网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非本人)。
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人,且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投标人须在***********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C或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评审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评审时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未被列入本次书面拒绝投标名单中。
*、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控制价。
*、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致的(如有)。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江西建工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 广西建工集团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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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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