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灵台县****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中心及独店等5个乡镇收储运服务站建设项目***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中心及独店等5个乡镇收储运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中心及独店镇、中台镇、*里镇、什字镇及梁原乡5个乡镇收储运服务站建设项目已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以甘农科〔****〕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利用化中心及独店等5个乡镇的储运服务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1)秸秆饲料化利用中心:在朝那镇新建秸秆饲料化利用中心1处。新建***平方米钢结构饲料加工棚1座,彩钢管理用房5间及附属工程建设。(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在中台镇、什字镇、独店镇、梁原乡、*里镇5个乡镇新建秸秆收储运服务站点5处,砂化秸秆堆场****平方米,新建办公用房**平方米、仓储用房**平方米、安装**吨地磅1个,荷兰网围墙***米。(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项目概算: *******.**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6.报价方式:*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总造价:*******.** 元;其中:规费 *****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者按废标处理。
7.计划工期:**日历天。开工时间****年8月**日,竣工时间****年**月8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个标段,选择*家中标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招标方式
1.请于****年7月**日**时**分至****年8月5日**时**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致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年8月5日**时**分前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网上竞价,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相关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个日历天。
2.参与竞价的所有竞标人,请将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及光盘2份(***格式及投标预算广联达电子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灵台县孙家沟经适房),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
户名:***************
账号:**** **** **** **** ***
招标人:*****************
地 址:灵台县财政街**号9(原地税局*楼)
联系人: ***
电 话:***********
监管部门:灵台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灵台县孙家沟经适房
联系人:白*才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竞价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