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梧桐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产.梧桐苑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地产.梧桐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
2.3.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算为***.*****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工程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地产.梧桐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9台客梯,4台扶梯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2.5.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供货时间具体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波动风险;供货时间:自业主发出供货通知后**日历天到达施工现场;安装工期:**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计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次性验收合格。
2.8.服务及保修:服务内容是指本项目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保修是指*年免费维保(质监局验收合格起始算)及*次检测费用(含竣工验收合格时首次年检)及其它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8、同*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注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必须是中国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的电梯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电梯的制造、安装体系认证证书;电梯制造商在湖南省内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的分公司(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地址信息),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注2:如投标人为分公司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授权,签定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书》;分公司电梯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维修及其他相关服务; 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代理经销和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证明文件原件。
3.9、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年10月30日至 2***年11月23日9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共***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个工作日下午**:**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章第**.1项规定。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恕不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湖南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号神农太阳城商业外圈****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话:****-********
传真:****-********
附件:
通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5号文件(详见附件2)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控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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