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
*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学院信息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 |||
*、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 ||
供应商地址 | 武昌区烟霞路以东、沙湖大道以西、公正路以北、松竹路以南武汉中央文化区****地块*期第**-2幢**层6号房 |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名称:冰冻切片机;品牌(如有):Thermo Scientific;规格型号:HM525 NX;数量:1套;单价:250000元 货物类:名称:石蜡切片机;品牌(如有):Thermo Scientific;规格型号:HM325;数量:1套;单价:80000元 货物类:名称:超低温冰箱;品牌(如有):SANYO;规格型号:MDF-U3386S;数量:1套;单价:70000元 货物类:名称:荧光倒置显微镜;品牌(如有):NIKON;规格型号:Ti;数量:1套;单价:150000元 货物类:名称:Western Blot曝光和成像系统;品牌(如有):ProteinSimple;规格型号:FluorChem M;数量:1套;单价:220000元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 成员:***、袁加萍、周黎、张弋(采购人代表)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服务费:****元。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元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 3、采购品目名称: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二、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3342930,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攀枝花学院。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学院 | ||
地址: | 攀枝花市机场路**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街**号2栋**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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