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
*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大渡河金川县安宁堤防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 |||
*、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 ||
供应商地址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监理;名称:大渡河金川县安宁堤防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服务范围:新建大渡河左岸堤防1.5千米,加固左岸安宁大桥下游雕塑广场处已建堤防0.13千米,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监理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的利益,依法对“大渡河金川县安宁堤防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服务要求: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等。 服务时间: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后6个月)。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等。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何国良(评审委员会组长)、谢旭军、王盈盈(采购人代表)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等文件的规定下浮**%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财政监督部门:金川县财政局;监督电话:****-*******;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金川县沐林*办公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路2号西物慧鼎8层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转**** | ||
*、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