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本溪市南芬区城区环卫卫生市场化服务购买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 |
撰写人: |
本溪市 |
本溪市南芬区城区环卫卫生市场化服务购买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城区环卫卫生市场化服务购买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美业路**号1-3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南芬区城区环卫卫生市场化服务购买。 服务范围:根据区政府要求,为了提升南芬城区环境卫生治理水平,推进南芬城区人居环境改善,对南芬区主城区南芬街道办事处辖区全域范围内的道路、水域、公共设施等进行清扫保洁、垃圾和其他惰性垃圾及厨余垃圾的收集清运分类处理、*级和*级垃圾点、垃圾压缩中转站运行管理和渗沥液处理等进行服务购买。道路保洁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内道路和广场、无物业弃管小区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水域保洁内容:服务范围内所有水域内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公共设施保洁内容:服务范围内所有公共设施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小广告、小招贴的清理和管理;公共厕所(包括旅游公厕)的卫生清扫保洁、消杀、清掏等。垃圾桶的清洗、消杀等。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卫生清扫保洁、消杀等。中标供应商必须回购南芬区政府所属全新购置的环卫作业等专业设备。 服务时间:具体服务年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标准:实现南芬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目标。 *、评审专家名单:陈士颖、程秀杰、金海、陈芳芳、何剑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辽宁省地市用户-本溪市
****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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