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金安区****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2标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勘察设计费的93(*分之***),且不能超过**.5*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金安区****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设计2标 服务范围:水厂、加压站改扩建及输配水管网工程。 1、祝墩加压站改扩建工程:改建祝墩加压站供水规模为******/d。改扩建净加压站设施、电机设备和主变等电气设备等。 2、孙岗加压站改扩建工程:对孙岗加压站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孙岗加压站供水规模为******/d。扩建清水池、*级泵房、机电设备等设施,铺设*****球墨铸铁管*****。 3、横塘岗水厂改扩建工程:新建制水、水处理等设施,改扩建泵房、机电设备等设施。 4、龙潭河水库引水管网工程:新建引水管网*****球墨铸铁管*****,*****球墨铸铁管******,中途新建成套无负压供水装置增压站*座。本次采购内容为服务类设计招标。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胡军、桑世星、王秀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单*来源采购文件约定标准按实计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金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安金安区皋城路与安丰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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