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已批复的1个承诺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事中技术评估复核并修订完善,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订稿予以补充公告。
公告期为****年3月**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 |
环境影响报告表 (承诺制项目报批修订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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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溪河(西创路至兴物7路段)改造工程 |
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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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成津环承诺环评审〔****〕**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太升西街**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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