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次)(项目名称)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立项的批复,屏发改审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劵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新建县城小区垃圾收转运系统,新建环卫车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工人休息室,新增垃圾桶、果皮箱,环卫车辆升级改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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