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新区西部区块河道整治*期工程(中心河(龙湾河~天水河)、天水河(富江路~中心河))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山新区西部区块河道整治*期工程(中心河(龙湾河~天水河)、天水河(富江路~中心河)),项目代码:****-******-**-**-******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公告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
2.2建设规模:
2.2.1尖山新区西部区块河道整治*期工程天水河(富江路-中心河)。整治河道长度***米,疏浚河道长度***米,开挖土方*****立方米,回填土方****立方米;新建岸线长度****米(含排水涵管),配套排水涵管**处,桥台加固2座,高压电杆围护2处。其它工程包括清障(含芦苇,水草及*地上树木等)****平方米,拆除排水口**处,拆除泵房下部结构1处,安全警示牌**处。
2.2.2尖山新区西部区块河道整治*期工程中心河(龙湾河-天水河)。整治河道长度***米,疏浚河道长度***米,开挖土方*****立方米,回填土方*****立方米(含土工管袋土***立方米);新建岸线长度****.2米(含空方段处理***米),配套雨水排出口8处,桥台加固1座。其它工程包括清障(含芦苇,水草及*地上树木等)****平方米,拆除老闸站1座,安全警示牌8处。地块平整推运土方****立方米。
2.2.3工程总投资约*****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工期:****年**月**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企业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指****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单个合同工程造价*****元及以上的砂性土地基(围垦区)水利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及“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业绩公示的网页打印件(以投标截止前*日的公示信息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者缺*不可);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4)财务要求:具有****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
(5)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具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类人员”C类证书;
(8)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人员;
(9)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来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个子公司的*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潮起路8号 地址: 海宁市文宗南路**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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