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戈壁农业产业园新城村高原夏菜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戈壁农业产业园新城村高原夏菜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以 嘉农函【****】**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新城村
2.2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在新城村*组、*组流转土地***亩建设成高原夏菜示范基地,主要实施土地平整,安装架设滴灌节水设施、水肥*体化系统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计划在新城村*组、*组流转土地***亩建设成高原夏菜示范基地,主要实施土地平整,安装架设滴灌节水设施、水肥*体化系统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2.7项目概算:****元(招标控制价:***.***元含规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注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单位近*年(**** 年 6 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截至开标前,投标人无已立案未结案的违法欠薪案件(以嘉峪关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嘉峪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推送名单》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工程投标人员*览表及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企业近*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附近*个月的社保证明)。
4.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4提供复印件1套,复印件规格均为 ** 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报名
日期:****年7月**日------****年7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楼
5.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现场发售(售价***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8月 4日 9 时 ** 分,地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注:为确保项目安全、顺利进行、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来嘉人员,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区的可以参考《关于加强外省来嘉人员管理的通知》(嘉疫防办发[****]** 号)和国家有关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对中风险地区来嘉人员管理措施
中风险地区来嘉人员,须持健康码“绿码”和**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天,并于7-**天进行*次核酸检测。
(*)对低风险地区来嘉人员管理措施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嘉人员查验健康码“绿码”及“大数据行程卡”。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嘉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当天,投标企业只能委派*人参加。
(*)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 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招标人:*******
地 址:新城镇中沟村二组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楼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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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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