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专第*教学楼6楼教室多媒体设备购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医药高专第*教学楼6楼教室多媒体设备购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鲁港街道润地商业广场3#楼****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语音音箱 品牌(如有):湖山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胡丹丹、汪亦娟、袁传信、付娟、李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商务楼B座7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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