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景观小品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景观小品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景观小品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景观小品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为全面营造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办 **** 年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保山市实地创建现场情况,现对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进行总体布局,建设与历史文化相融合、与环境景观相衔接的标志性的**个景观小品公益广告。以及本项目涉及景观小品公益广告整体方案设计、制作安装、检验验收、售后技术服务等。
5.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景观小品设计方案须符合保山市广告规划报批要求,景观小品质量满足采购项目需求,*次性验收合格。
5.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5本项目磋商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以及涉及到的景观小品设计方案费、制作安装费、检验验收费、售后服务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磋商申请人*旦成交,成交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须在****年8月**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交付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开展景观小品方案设计及制作安装的能力和经验。
3.2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1年08月**日至***1年**月** 日(*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磋商申请人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确认投标的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磋商申请人。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格式为*.*****)及其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同时携带**)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磋商保证金账号:***********************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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