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质疑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第*条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有误,没有建筑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请更正。
回复: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建筑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是指:市政行业资质下的任意市政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包括: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热力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市隧道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公共交通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载人索道、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轨道交通工程、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环境卫生工程等专业资质及市政行业资质和综合资质)。本次回复不涉及实质性内容调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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