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新建工程正式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教学楼新建工程正式用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学楼新建工程正式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电源进线隔离柜、****计量柜****仪表柜、****总受柜、****返线柜、*号、*号****主变开关柜、****隔离手车、0.*** 1#、2#主变进线屏、0.*** 1#、2#主变受电屏、0.*** 配出线屏、0.*** 电容器屏等。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64318021@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0415-7520789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具体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石人中学
地址:东港市孤山镇刘屯村
联系方式:13898524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
联系方式:0415-7520789
邮箱地址:2064318021@qq.com
开户行:东港同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36812010110727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健
电话:0415-752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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