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区民政局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项号**.条款号**.5/**.6.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提交时间:****年**月**日 下午**:**:**前提交地点:*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交易厅(沙县新华都*楼)
密封要求:投标保函原件(如有)和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需单独分开密封在封套内,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1)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编号(如有);(3)密封的内容:投标保函原件(或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或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现修改为: 提交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前
提交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密封要求:(1)投标保函(如有)原件:无需密封。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应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起递交,无需现场递交;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
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日期:***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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