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巢湖市****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项目控失(释)性复合肥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安徽春潮飞天电商文创园2号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每吨*******元整(¥:****.**元/吨)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控失(释)性复合肥料
品牌:牛友
规格型号:****/袋N:P:*** **:**:**
数量:***吨(暂定)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刘枫,谷元强,汤圣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 ****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巢湖市巢湖南路**号巢湖农业大楼
联 系 方 式:*** ****-********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联 系 方 式:** ***********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防疫措施承诺书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防疫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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