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陈家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服务类 名称:*******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全市范围内选取共计**家公共场所(由委托方提供项目监测名单**家),场所覆盖双台子区、***区、大洼区,包括*星级以上宾馆(含*星级)、*星级以下宾馆、快捷酒店各6家,游泳场(馆)4家,沐浴场所4家,商场(超市)8家,理发店8家,美容店4家,候车室2家,健身房2家。 服务要求:检测机构需完成盘锦市辖区内**家公共场所(根据项目名单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调查(第*季度*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第*季度和第*季度各调查*次),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公共场所部分环境指标开展现场检测,同时采集相应的环境样品,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的实验室检测,第*季度和第*季度各监测*次)。 服务时间:完成现场采样检测后1个月内进行数据上报;并按照项目方案要求进度开展工作,于**** 年**月**日前完成第*季度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年**月**日前完成第*季度监测数据上报工作。项目相关技术总结报告于****年**月底前交于疾控中心项目负责人。 服务标准:严格依照《关于印发**** 年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年度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窦文忠、鲁欣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惠宾大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竞谈----服务----招标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供应商名称:**************** 1.中小企业声明函:公共场所监测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