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米水泥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年**月**日-***2年**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萍乡市安源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年产****米水泥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光辉村青山煤矿内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
建设项目 概况 | 萍乡市安源区国丰水泥制品厂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光辉村青山煤矿车间建设年产****米水泥管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元,占地面积****m2,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泥管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无外排废水产生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项目营运期物料输送储存粉尘采取场地硬化、设置高于物料高度的*面围挡、加盖雨棚、喷淋降尘措施;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项目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消声、墻体隔声、绿化,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废包装袋、残次品及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残次品在水泥未凝固前返回搅拌机重新加工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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