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东岸社区留诗山片区更新改造*期项目。
*、项目开发实施主体:**********。
*、项目位置:高新区后环片区。
*、本次协议出让的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创意南路南侧、东岸南路北侧,为融资开发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类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折算折算容积率约 3.**,建筑限高*** 米,*级建筑覆盖率≤**% ,*级建筑覆盖率≤**%,绿地率**%,该地块与*********** 统*规划设计。
*********地块,位于中山公园路西侧、东岸南路南侧,为融资开发及回迁***********物业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乙方自持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折算容积率约6.**,建筑限高*** 米,*级建筑覆盖率≤**%,*级建筑覆盖率≤**%,绿地率**%。
该*期项目“补公”用地面积为****.**平方米,与国有未出让建设用地整合使用,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具体如下:
********* 地块,位于规划的田馆路东侧、东岸南路北侧,用地面积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幼托用地 (***),建设*所**班幼儿园,用地单位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供地方式为国有划拨。
********* 地块,位于规划的中山公园路西侧、东岸南路南侧,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用地单位为高新区建设环保局,供地方式为国有划拨。
具体以《关于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管理单元(东岸留诗山旧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供地方案的批复》(珠(高新)府自然资批〔****〕**号)为准。
*、本次计收地价款:***,***,***.**元。
根据《关于珠海市高新区后环片区*******管理单元(东岸留诗山旧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供地方案的批复》(珠(高新)府自然资批〔****〕**号)、《****************关于珠海高新区东岸留诗山旧村改造更新项目地价评估结果的批复》(珠高函〔****〕**号)、《“*河两岸”生态廊道景观提升工程(东岸留诗山片区更新项目东侧段)项目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珠海市东岸留诗山旧村城市更新项目评估初评结果》,受让人需建设约2.1*平方米的*河两岸工程,与更新项目*期开发建设同步推进,在****年**月1日之前竣工,建设完成且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管理。由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高新区发改财政局确定建设成本估算值为**,***,***元。
根据《“*河两岸”生态廊道景观提升工程(东岸留诗山片区更新项目东侧段)项目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第*条,待建设方案经批准后,通过核定预算下浮8%作为项目最终建设成本金额,实际建设成本金额与估算金额不*致的,最终按经核定的建设成本签订本更新项目《补充协议书》进行地价款多退少补。
*、土地使用期限:协议出让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自本项目供地方案批复之日(即****年2月7日)起算*类居住**年、商务**年。
*、公示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香洲区唐家湾镇港乐路大洲科技园窗口(地址:唐家湾镇港乐路;窗口咨询电话****-*******;高新分局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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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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