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淅川县荆紫关镇南街村污水渠治理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年淅川县荆紫关镇南街村污水渠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淅川县荆紫关镇南街村污水渠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公告于***2年5月1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砖砌防护堤****米,盖板****米;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预算:******.**元;
5、工期:** 日历天;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年5月**日9时**分
评审地点:***********第1评标室
评审小组名单:刘建华(组长)、姚国胜(采购人代表)、刘言。
*、成交结果及标的
定标日期:***2年5月25日
投标人名称:************
成交金额:******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投标人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武侯路市场8号
成交标的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成交 供应商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 | 工期 | 项目经理及 注册证书编号 |
1 | ****年淅川县荆紫关镇南街村污水渠治理项目 | ************
| ****** | 合格 | 60日 历天 | 刘*林 豫************ |
*、成交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年5月26日(*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答复期限为3日。
*、联系事宜: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详见***********网站首页**办理
招 标 人: ***********
地 址:淅川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代码:******************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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