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汶政采询【****】**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 ||
*、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更正公告发布时间: | ****-**-** **:**:** | ||
更正内容: |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项目标号:汶政询【2022】03号 项目名称: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经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汶川县教育局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询价公告”修改为“汶川县映秀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中“并与2022年5月30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更改为“并与2022年5月31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5月 25日18时00分至2022年5月30日18时00分,每天上午0时00分00秒至12时00分00秒,下午12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修改为“2022年5月 26日18时00分至2022年5月31日18时00分,每天上午0时00分00秒至12时00分00秒,下午12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开启时间“2022年5月 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2022年5月 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2商务要求中,第八点其他要求内“(2)成交供货商需提供州质监局验收的所有资料,所涉及的质检费由供应商承担。(3)电动运货平板车、电叉车需提供车辆合格证。”与此项目无关,删除此类两条要求。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5月27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采购人名称: | ********* | ||
采购人地址: | 汶川县映秀镇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汶川县威州镇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3.项目联系人信息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人电话: | *********** | ||
附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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