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通桥区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综合管理项目(项目名称)
乐山市*通桥区智能停车系统建设 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通桥区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综合管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通桥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山市*通桥区******关于乐山市*通桥区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综合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号)、*通桥区******关于同意调整项目业主的复函*发改函)【****】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新投*通桥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受乐山高新投*通桥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开展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政?{投资(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乐山市*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通桥区******(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投【****】**号、*发改函【****】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川鸿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个智能化道路泊位工程及**个封闭式停车场约***个泊位及相关配件采购、施工;*通桥区道路泊位的施划、清除及标识牌的制作、安装等工程,城区停车*级、*级、*级诱导系统工程及相关配件采购;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云资源)、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软件)及智慧停车运营中心建设等内容。
2.3 建设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8月8日 ** 时** 分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日 9 时 ** 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号*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川省)》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乐山市*通桥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招 标 人:乐山市*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川省乐山市*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川鸿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段***号2栋2单元****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年8月
相关资料下载:乐山市*通桥区智能停车系统建设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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